关于开展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约谈的通知
各党总支、各部门:
为落实中央纪委和省纪委“三转”要求,进一步推动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学院纪委拟定了《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约谈办法(试行)》,予以贯彻执行。
院纪委将根据省交通运输厅纪委的指示精神,针对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具体情况,随机约谈相关党总支及部门负责人,以便及时了解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有效推动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向前发展,工作上存在问题要约谈,没有问题也要约谈,逐步制度化,形成长效机制。
特此通知。
附件:江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约谈办法
中共江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 2014年10月13日
附件
江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约谈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十八届三次全会精神,推进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试行)》,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和教育,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的廉洁从政意识,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约谈,是指院纪委根据了解和掌握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各党总支、各部门领导进行约谈,以进一步了解情况,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要求,有效推进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第三条 一般情况约谈由学院纪委书记主谈。
第四条 约谈主要内容:
(一)遵守和维护党的政治纪律,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情况;
(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六条禁令”、省厅“九规范”及坚决纠正“四风”方面的情况;
(三)开展廉政教育情况、教职工廉政学习情况;
(四)清理不适应的制度规定和建立健全相应的规章制度情况;
(五)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任务分工情况。
(六)坚持党员标准,勤政廉政,严于律己,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
(七)其它贯彻落实学院决策部署方面的情况。
第五条 约谈工作在院纪委的领导下进行,由监察室具体承办,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约谈内容和对象由院纪委根据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确定。
(二)了解情况。监察室要收集汇总有关情况向主谈人汇报,并根据主谈人要求拟定约谈提纲。
(三)通知约谈对象。监察室应提前通知约谈对象所在党总支、部门或约谈对象本人。被约谈人接到约谈通知后,不得借故推诿、拖延;接受约谈时,要实事求是地回答和陈述问题,提供有关材料,不得造假或隐瞒事实。
(四)实施约谈。约谈时,主谈人应向约谈对象说明约谈主题及原因,指出约谈对象需要注意的问题,认真听取约谈对象的情况介绍及对有关问题的解释和说明。约谈人一般情况不少于两人,并指定专人做好记录。重要的约谈结束时,应让被约谈人在笔录上签字。
(五)汇总约谈情况。约谈结束后,监察室应形成约谈工作情况书面材料留档备查。
第六条 对需要由约谈对象所在党总支、部门整改的问题,应向其发出整改通知书,并要求其自收到书面整改通知书之日起的30个工作日内,向院纪委报送整改工作情况。
第七条 学院普通党员需要进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约谈的,由所在党总支或部门负责人参照本规定组织实施。
第八条 本办法由中共江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九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